《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 (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第七條和第九條構建了證明有效期動態管理體系。正確理解有效期計算規則及變更處理流程,是確保出口業務連續的關鍵。本文將系統解讀相關條款,提供實用管理工具。
一、條款原文精讀
第七條【有效期限】《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有效期為《醫療器械注冊證》或者《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最先到達的有效期。第一類醫療器械的《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有效期為?。场∧?。有效期屆滿或者申請人提交的相關資料發生變化的,應當重新申請。#醫療器械唯一標識#
第九條【退出機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申請人存在不符合相關法規要求的,或者認定其不再符合出具證明條件的,以及發現提交的相關資料發生變化需要重新申請的,出具證明的部門應當公告說明已出具證明失效。
二、有效期計算規則與示例
基本計算原則
一般產品:取注冊證與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的?。⑹攵陶撸?/p>
第一類醫療器械:固定有效期?。场∧辏ú皇茏宰C影響)
起始日期:自證明出具之日起計算
不同情形計算示例
特殊情形處理
注冊證延續期間:可憑受理通知書申請臨時證明(有效期不超過?。丁€月)
生產許可證變更:變更期間可繼續使用原證明,變更完成后?。常啊∪諆刃柚匦律暾?/p>
企業并購重組:原證明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主體變更需重新申請
三、觸發重新申請的變更情形
強制性變更情形
生產地址變更(即使是同一城市內遷移)
生產范圍調整(新增或減少產品類別)
企業名稱變更(需提供工商變更證明)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失效(如?。桑樱希保常矗福怠∽C書過期)
建議性變更情形
出口產品型號增加(可單獨申請新增型號證明)
主要出口國家變化(需補充對應國家的合規證明)
UDI 編碼體系變更(需重新提交編碼分配記錄)
變更申請流程
提交《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變更申請表》
提供變更事項相關證明文件(如地址變更后的生產許可證)
原證明原件(如有)
省級藥監部門審查(5 個工作日)
換發新證明(編號不變,有效期重新計算)
四、證明失效風險防控
失效公告查詢
定期查閱省級藥監部門官網?。⑨t療器械出口證明失效公告" 欄目
關注國家藥監局政務服務平臺的通知公告
訂閱屬地藥監部門的企業專屬服務(如短信提醒)
失效應對預案
立即暫停:停止使用已失效證明的產品出口
客戶溝通:向海外客戶說明情況并提供新證明辦理進度
緊急預案:對急需出口產品,申請 "加急辦理"(需提供合同等證明)
風險評估:評估失效期間可能產生的違約風險,必要時尋求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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